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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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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5001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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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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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乡大文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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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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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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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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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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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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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开标室(双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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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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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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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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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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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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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乡大文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任务包含各阶段的设计、报审及出图工作、报建配合、图章申请工作,以及全周期设计现场服务及施工配合。(二)施工工作:1.新建钢结构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区2400平方米;2.新建钢结构标准化仓库1000平方米、冷库600立方米;3.新建管理和附属用房200平方米,安装地磅称、供排水、电力、消防、围墙、绿化等附属;4.新建停车场及场地硬化1400平方米、挡土墙500立方米、土地平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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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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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大文乡大文村周边已具备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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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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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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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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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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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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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施工能力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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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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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结构师或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①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5、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施工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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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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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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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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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设计能力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2施工能力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3人员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结构师或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4.3施工项目负责人:①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3.4.5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施工单位提供)。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年(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不含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业绩要求:有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投标人不能存在以上不良信用情况,以上内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2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仅施工单位提供,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或劳动保障部门查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或承诺书。
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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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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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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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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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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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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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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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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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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