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 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② 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后期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存在行贿犯罪等相关违规情况,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执行。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