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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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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000202500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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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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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扩容增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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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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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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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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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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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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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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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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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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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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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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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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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99个服务区充电站进行扩容增桩,其中,集团公司权属25条高速公路的服务区87个;项目公司权属3条高速公路的服务区12个。项目估算投资26484.34万元,规划建设变压器容量75700千伏安,新增充电功率94800千瓦,新增充电桩241台、充电车位896个,资产建成后权属经营公司。其中:
-姚安等4个服务区新增1250千伏安变压器4台、新增充电功率4800千瓦,新增充电站4个、充电桩12台、充电车位48个;
-恐龙山等56个服务区涉及续建充电桩及变压器扩容(含 2020年已批复未完全建成12座),新增1600千伏安变压器2台、1250千伏安变压器54台,新增充电功率68160千瓦,新增充电站56个、充电桩171台、充电车位612个;
-达连坝等39个服务区涉及续建充电桩(含2020年已批复未完全建成16座),新增充电功率21840千瓦,新增充电站39个、充电桩58台、充电车位236个。
2.2招标范围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具体内容包括:
2.2.1设计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供电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服务、配合各阶段的评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与之有关的一切内容。具体包括:①提供完整的设计全套成果资料;②配合招标人进行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修改、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工作;③施工过程中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
2.2.2施工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根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土建工程、电力工程等各项工程的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报规、报建、报备、报验等;竣工图及竣工档案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配合生产移交、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缺陷责任期内质量问题的消除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与之有关的一切内容。
2.3合同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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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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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安楚高速、楚大高速、大保高速、保腾高速、大丽高速、新楚大高、永武高速、小龙高速、嵩待高速、待功高速、昭待高速、水麻高速、曲胜高速、沾会高速、普宣高速、昆石高速、西石高速、江召高速、平锁高速、砚平高速、玉元高速、思小高速、元磨高速、小磨高速、武倘寻高、武易高速、武昆高速、富龙高速涉及的99座服务区(停车区)。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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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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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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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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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本章“3.2资质要求”中设计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施工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3)本章“3.3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4)本章“3.4人员要求”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
(5)本章3.1、3.5、3.6款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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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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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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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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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不含薪酬页)和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不含薪酬页)和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3)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不含薪酬页)和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4)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不含薪酬页)和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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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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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或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或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可分别计算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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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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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内;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曾因服务期不能实现履约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5)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链接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名单;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作要求)。
注:(1)~(7)款投标人提供信誉情况说明;(8)(9)款信誉查询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不需提供。
3.6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
(2)提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3)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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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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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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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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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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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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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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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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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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