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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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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70020250013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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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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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紫玛街道安乐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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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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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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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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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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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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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1(宁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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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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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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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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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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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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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4442.00㎡,建筑占地面积:1844.94㎡,总建筑面积:4201.81㎡(地上建筑面积:3665.64㎡,地下建筑面积:536.17㎡),配套建设室外箱变、化粪池、给排水管网及强弱电管网等。其中:新建1#楼(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1844.94㎡;总建筑面积:4085.10㎡(地上建筑面积:3641.40㎡,地下建筑面积:443.70㎡);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及高度:地上2层,地下局部1层,建筑高度12.1米。新建2#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116.71㎡(地上建筑面积:24.24㎡,地下建筑面积: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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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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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紫玛街道安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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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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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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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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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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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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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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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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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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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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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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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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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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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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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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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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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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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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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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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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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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