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

禄劝县发布时间:2025-11-07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
  • 规模: 新建DN500输水主管及支线,总长约41.1km,新建净水厂一座,新建加压泵站2座,570m³清水池1座,新建N200-DN400清水输水管线,总长约14.6km,改造县城现状配水管网,管径N100-DN300,总长约为5km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 ; 2.2万m3/d。原水输水工程:从取水口输水至英子龙现状供水系统,新建30.8kmDN700管,1.2kmDN500管。清水输配工程:新建DNDN400输配水管线1.2km ; 6000m3/d,5000m3/d。清水输配工程:包括新建输配水管线及现状配水管网升级改造,其中新建DN200-DN300输配水管线20.9km,现状管网升级改造DN100-DN300配水管网约5km
  • 范围: 第一标段: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清水输配水工程等。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EPC)第一标段总投资17219.6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5516.1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232.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12.3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59.0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取水工程:取水口位于东干渠桩号1+450处,在渠一侧修建集水井,远期取水规模为2.2万m3/d。原水输水工程:从取水口输水至英子龙现状供水系统,新建30.8kmDN700管,1.2kmDN500管。清水输配工程:新建DNDN400输配水管线1.2km ; 第二标段:新建原水输水工程、新建净水厂工程、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清水输配水工程等。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EPC)第二标段总投资14025.7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3295.6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528.0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8.1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3.8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原水输水工程:新建10.1kmDN500管输水至现状团山水厂。新建净水厂工程:位于迎春里后山新建净水厂,占地约36亩,设计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新建2座加压泵站,近期规模分别为6000m3/d,5000m3/d。清水输配工程:包括新建输配水管线及现状配水管网升级改造,其中新建DN200-DN300输配水管线20.9km,现状管网升级改造DN100-DN300配水管网约5km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建设规模:新建DN500输水主管及支线,总长约41.1km,新建净水厂一座,新建加压泵站2座,570m³清水池1座,新建N200-DN400清水输水管线,总长约14.6km,改造县城现状配水管网,管径N100-DN300,总长约为5km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是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11-07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段继荣办公电话:18787134575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卢兴芬招标代理机构:办公电话:0871-65815058经办人:移动电话:卢兴芬:1362963303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GC530100202500922001001标段名称: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23:5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0109:00开标地点:禄劝开标室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标段合同估算价:17219.66万元本次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清水输配水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4

项目详情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 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
建设规模: 新建DN500输水主管及支线,总长约41.1km,新建净水厂一座,新建加压泵站2座,570 m³清水池1座,新建N200-DN400清水输水管线,总长约14.6km,改造县城现状配水管网,管径N100-DN300,总长约为5km d598f7c0-3d24-4784-a037-8f9171e9226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1-07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继荣
办公电话: 1878713457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卢兴芬
办公电话: 0871-65815058 移动电话: 1362963303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922001001
标段名称: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01 09:00
开标地点: 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219.6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清水输配水工程等。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EPC)第一标段总投资17219.6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5516.1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232.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112.3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359.0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取水工程:取水口位于东干渠桩号1+450处,在渠一侧修建集水井,远期取水规模为2.2万m3/d。 原水输水工程:从取水口输水至英子龙现状供水系统,新建30.8kmDN700管,1.2kmDN500管。 清水输配工程:新建DNDN400输配水管线1.2k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禄劝县团街镇、茂山镇、屏山街道办、崇德街道办。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②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和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作否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5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6其他: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3.6.5企业业绩要求:/ 。 3.6.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②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往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满足本项目需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不少于3人,其中驻场设计人员拟派1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所有拟派设计团队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和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6.7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没有上述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招标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2-01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922001002
标段名称: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项目(EPC)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01 09:00
开标地点: 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025.7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新建原水输水工程、新建净水厂工程、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清水输配水工程等。 禄劝县真金万水库至县城补充水源供水工程(EPC)第二标段总投资14025.7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3295.6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528.0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8.1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3.8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原水输水工程:新建10.1km DN500管输水至现状团山水厂。 新建净水厂工程:位于迎春里后山新建净水厂,占地约36亩,设计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 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新建2座加压泵站,近期规模分别为6000m3/d,5000m3/d。 清水输配工程:包括新建输配水管线及现状配水管网升级改造,其中新建DN200-DN300输配水管线20.9km,现状管网升级改造DN100-DN300配水管网约5k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禄劝县团街镇、茂山镇、屏山街道办、崇德街道办。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②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和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作否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5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6其他: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6.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不超二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6.3、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4、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3.6.5企业业绩要求:/ 。 3.6.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②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往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满足本项目需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不少于3人,其中驻场设计人员拟派1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所有拟派设计团队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和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退休人员只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6.7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没有上述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招标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2-0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一标段).pdf 2025-11-07 14:28:09
2 招标公告(二标段).pdf 2025-11-07 14: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