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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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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50028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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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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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临沧分局项目一标段土建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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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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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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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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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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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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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2(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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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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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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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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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958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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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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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完成勐捧、诗礼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和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供电及通信设施和其他设施施工;标段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222.895888 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表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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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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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及凤庆县诗礼乡永复村(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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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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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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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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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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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若是2022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若是2025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财务不作要求。
(3)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因相关行政处罚而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或限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4)项目经理资格: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备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5)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说明: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含当日)没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本项目中标后不担任或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即可。
3.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含当日)前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况并已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含当日)前进行了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指经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本项目中标后不担任或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中必须提供上述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情况的认定标准:
1.若在开标后发现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已承担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况而投标人没有在承诺函中如实说明并提供上述在建工程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则认定投标人虚假承诺,属于弄虚作假行为,否决其投标;若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为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同时不接受开标后投标人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同意变更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及证明材料的澄清说明。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已承担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况包括如下情况:
①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施工项目通过竣(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当日)之后,投标文件中未如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
②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成为其他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未如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其他施工项目发包人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
③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当日)之后,成为其他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投标人未及时向本项目招标人如 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其他施工项目发包人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本项目中标无效,合同已经签订,合同无效。
(5)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2、拟投入本项目质量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合格的资格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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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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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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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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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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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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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备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5)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说明: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含当日)没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本项目中标后不担任或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即可。
3.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含当日)前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况并已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含当日)前进行了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指经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本项目中标后不担任或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中必须提供上述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承担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情况的认定标准:
1.若在开标后发现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已承担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况而投标人没有在承诺函中如实说明并提供上述在建工程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则认定投标人虚假承诺,属于弄虚作假行为,否决其投标;若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为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同时不接受开标后投标人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同意变更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及证明材料的澄清说明。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已承担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况包括如下情况:
①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施工项目通过竣(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当日)之后,投标文件中未如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
②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成为其他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未如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其他施工项目发包人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
③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当日)之后,成为其他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投标人未及时向本项目招标人如 实说明情况且没有提供其他施工项目发包人同意变更文件及证明材料,本项目中标无效,合同已经签订,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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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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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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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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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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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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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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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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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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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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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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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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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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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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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500288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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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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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临沧分局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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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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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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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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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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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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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2(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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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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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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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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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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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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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含设备采购安装阶段、土建施工准备阶段、土建施工阶段、项目验收阶段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包括:施工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成册)等,并配合后期审计(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即招标人委托的为准);标段投标限价为1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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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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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及凤庆县诗礼乡永复村(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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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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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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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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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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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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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附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其他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业务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信誉要求:①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和临沧市区域内的投标资格(附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承诺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记录,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分别附上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分别查询的证明材料的网上截图。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应包括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款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5)其他:
①“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扫描件),如未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相应承诺(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具体年份为2022年1月1日至今。
②承诺拟派人员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随意更换(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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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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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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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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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专业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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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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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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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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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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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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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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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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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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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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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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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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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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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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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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