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嵩明县发布时间:2025-08-06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
  • 规模: 具体招标内容以实际发布的招标 公告 信息为准
  • 范围: 完成牛栏江 -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为准 ; 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包含前期现场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止的监理工作 , 具体范围、工作内容以 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概况: 项目主要实施工程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和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1)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500引水管道 6411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800引水管道 5562 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新建“调节塘+水平潜流湿地+多级表流湿地+稳定塘”水质提升净化湿地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18509.88㎡,项目总投资5798.88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3
  • 开标时间: 2025-08-28

项目详情

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EPC) a9c56714-d4e3-41d4-b670-aaa82664d938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9c56714-d4e3-41d4-b670-aaa82664d938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实施工程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和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1)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500mm引水管道6411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800mm引水管道5562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新建“调节塘+水平潜流湿地+多级表流湿地+稳定塘”水质提升净化湿地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18509.88㎡。 a9c56714-d4e3-41d4-b670-aaa82664d93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8-06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林俊丞
办公电话: 1398712884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俊
办公电话: 18788417694、15808719108 移动电话: 1878841769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623001001
标段名称: 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8-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8-28 09:00
开标地点: 嵩明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8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实施工程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和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引水管道工程:(1)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500mm引水管道6411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新建dn800mm引水管道5562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水质提升净化湿地工程:新建“调节塘+水平潜流湿地+多级表流湿地+稳定塘”水质提升净化湿地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18509.88㎡,项目总投资5659.5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嵩明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和(2)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 (2)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业绩要求: 3.投标人类似业绩 (1)设计业绩:近3年(2022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1个(含1个),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等材料)(成立不满1年或新成立的公司,企业业绩不做要求)。 (2)施工业绩:近3年(2022至今)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1个(含1个),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成立不满1年或新成立的公司,企业业绩不做要求)。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
其他: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2、2023、2024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或新成立的企业,财务状况不做要求;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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