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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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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50020250059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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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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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三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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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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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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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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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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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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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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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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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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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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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7.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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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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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境改善工程
1.生态围隔消浪工程:建设外部消浪围隔约2580.9米;
2.野杂鱼清理工程:面积约225.36万平方米。
(二)水生态修复工程
1.沉水植物修复工程:项目区水域恢复以沉水植被为主的水生态系统结构,沉水植物修复面积约94.25万平方米;
2.水生动物调控工程:严格控制工程区鲢鱼、鳙鱼、乌鳢投放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控制工作。
(三)长效管控
主要包括对工程实施后沉水植物的日常养护、水质和水生态状况跟踪监测研究,以及针对突发生态环境问题的应急处理,保证工程措施长治久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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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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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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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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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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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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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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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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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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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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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编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施工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编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编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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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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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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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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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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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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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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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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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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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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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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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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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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