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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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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6002025004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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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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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莲峰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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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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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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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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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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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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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开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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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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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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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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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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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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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设面积18424平方米,其中:常规球类面积2234平方米:健身步道5公里共10000平方米,健身广场750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3740平方米,公共厕所2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米,以及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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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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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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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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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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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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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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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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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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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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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市政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同时不能随意更换并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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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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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业绩: / ;
(2)施工业绩: / ;
(3)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 / 。
注:本项目无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要提供,自行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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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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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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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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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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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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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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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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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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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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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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