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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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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11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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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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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普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正式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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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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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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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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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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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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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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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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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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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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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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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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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部分: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及审批工作、取得审图合格意见单且负责承担相对应的所有费用、确保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正式用电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通电及手续办理、直至验收合格通电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停、用电手续,工程的通电调试及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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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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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项目四至范围:东临星体花园、南临官渡规划14号路、西临官渡规划13号路、北临广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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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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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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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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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1-7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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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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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相关规定:已换领新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的,提供新办理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还未进行换领新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且原证书还在有效期的,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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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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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或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长驻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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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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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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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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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相关规定:已换领新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的,提供新办理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还未进行换领新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且原证书还在有效期的,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或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长驻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承诺。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6.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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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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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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