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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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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3230020250002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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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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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南华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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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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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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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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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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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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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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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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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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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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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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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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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流式细胞仪1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1套、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台、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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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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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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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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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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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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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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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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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供货,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制造商供货,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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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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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资质要求: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供货,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制造商供货,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对投标医疗设备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唯一厂家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同时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
3.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不满3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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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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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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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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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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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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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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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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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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