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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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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3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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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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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九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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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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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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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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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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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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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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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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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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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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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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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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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包括九溪河清理及清淤、净化坝清淤及鸡窝门前坝清淤;中水回用工程:包括九溪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净化坝中水回用相关配套泵站、管道等;河道生态护岸工程:九溪河河口村下游右岸河道生态护岸。项目总投资:投资估算总投资 6141.4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700.9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440.42 万元。
2、招标范围:
江川区九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勘察,参加相关专家评审并出具符合标准要求的勘察报告,参加相关的技术交底和工程验收。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任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并通过各阶段评审机构的评审且取得相关批复文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工程施工备案、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建设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54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根据施工进度分批、分期进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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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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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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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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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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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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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牵头方)。
(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需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建设内容应与各公司所具有的资质相一致),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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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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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A、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允许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分别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一项,联合体整体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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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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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配备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行业协会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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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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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一件水利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的加2.5分,最高加5分加满为止。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要体现项目规模、合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效界定:2020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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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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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函(本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施工单位提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6)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仍然执行中的记录,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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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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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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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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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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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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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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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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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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