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600025001001
|
|
标段名称:
|
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2-1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4 08:30
|
|
开标地点:
|
龙陵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645.4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部分: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评审意见(如需)、配合施工图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规报建(如需)、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满足①或②任意1项即可。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年份要求:2022至2024年或2023至2025年。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对,查询时间为项目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至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若投标人被列入以上记录名单之一的,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企业(施工方)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3-04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