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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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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30020240077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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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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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所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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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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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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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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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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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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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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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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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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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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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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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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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名称:后所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95亿元。
2.4 装机及标段划分:建设装机150兆瓦(1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
2.5 质量标准: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按时投产;达到现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选定后所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全额投资进行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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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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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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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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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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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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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经济师或会计师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禁止在云南省内申请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投标人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投标人自拟格式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作出书面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取得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原则上开工后11个月内应具备并网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5个月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权,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并由原备案机关撤销项目备案,2年内不得在富源行政区域内投资开发光伏项目。未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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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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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经济师或会计师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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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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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曲靖市”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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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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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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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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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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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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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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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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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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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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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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