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资格预审
- 规模: 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热区水果采摘区、古村落石墙文化旅游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建设。c5c29ab0-f8e5-4d43-ad1f-2c18a0761891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c5c29ab0-f8e5-4d43-ad1f-2c18a0761891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c5c29ab0-f8e5-4d43-ad1f-2c18a0761891建设规模: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热区水果采摘区、古村落石墙文化旅游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建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16
项目详情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热区水果采摘区、古村落石墙文化旅游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建设。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1-11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罗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0874-8221838 |
| 评审办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
| 备注: |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5年0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16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李锡平 |
| 办公电话: | 1508743168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其昀 |
| 办公电话: | 19325044479 | 移动电话: | 1932504447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500009001001 |
| 标段名称: |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项目(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6 17:30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22 09:00 |
| 开标地点: | 罗平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小三峡半坡园景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热区水果采摘区、古村落石墙文化旅游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建设。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待建项目。 |
| 业绩要求: | (1)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任意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效;新注册的建造师不满一年业绩不作要求。 注:“类似业绩”的规定及解释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 |
| 其他: | 1 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国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待建项目; (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类似业绩:(1)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任意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效;新注册的建造师不满一年业绩不作要求。 注:“类似业绩”的规定及解释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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