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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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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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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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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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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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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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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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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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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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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1(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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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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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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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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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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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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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涝点治理工程:针对现状易涝点的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0泄洪管长度1239m以及相关的配套附属设施。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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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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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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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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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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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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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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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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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提供即可);
施工资质:①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②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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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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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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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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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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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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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提供即可);
施工资质:①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②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
(二)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2年至2024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查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或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三标段及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除施工资质要求不一致外,其他资格要求一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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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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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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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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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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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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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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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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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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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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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003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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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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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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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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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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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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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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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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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1(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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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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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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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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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7.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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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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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排水管网工程:针对空白区新建管道,设计范围内新建管道约14.234km,排水管线DN400-DN600及其附属设施;管线清淤工程:管道清淤7562米。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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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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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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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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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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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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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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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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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提供即可);
施工资质:①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②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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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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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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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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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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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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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提供即可);
施工资质:①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②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即可)。
(二)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2年至2024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查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或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三标段及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除施工资质要求不一致外,其他资格要求一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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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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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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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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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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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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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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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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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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