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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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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7002026000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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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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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谷子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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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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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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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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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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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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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永胜县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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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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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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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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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84.5292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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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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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谷子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含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设计和华坪西风电场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风电场全部设备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除外),风电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风机基础平台、水环保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堆场租赁、场外道路改造(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K0处)、线路迁改工程、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道路工程及主线道路改造等)、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并网验收、防雷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内容,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投标人应移交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风电场。
注:本次招标范围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以下内容:1.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起止点:35kV箱变出线至华坪西220kV升压站35kV进线柜);2.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起止点:35kV箱变出线至华坪西220kV升压站35kV进线柜)。
场外道路改造、堆场租赁、线路迁改工程包含以下内容:1.阿谷子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涉及的场外道路改造工程;2.华坪西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涉及的场外道路改造工程;3.收费站改造的协调及补偿(含高速公路至收费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复;4.堆场租赁(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转运场或转运场的租赁手续办理、改造、运行及管理费等);5.线路迁改工程(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各风机吊装平台沿线涉及的线路迁改工程);6.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主线道路改造。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勘察设计
施工图阶段全部勘察设计:1:500地形图测量、风电场详细地勘、微观选址、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和华坪西风电场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包含在本次勘察设计范围内。
(2)发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除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及附属设备外的发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机组、塔筒转运及安装;预应力锚栓、风机至箱式变压器出线工程、防火封堵、箱变、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道路工程(主线道路至机位点道路);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道路恢复;主线道路安全附属设施。
(6)负责完成项目消防设施、防雷、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公示及备案(包括“三同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
(8)环水保工程:风电场场区(含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边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
(9)投标人负责配合阿谷子风电场与华坪西风电场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试运行、消缺,风机及塔筒安装调试,240小时试运行等。
(10)智慧工地系统:投标人建立现场施工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智能安全帽智能手环等硬件设备;建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施工区域实现可视化管理,监理监管云平台,实时查看监管作业区域车辆及施工人员;建立智能广播、环境监测、车辆登记管理等系统。采购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22)》技术规范和满足本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所需数量的监控摄像头,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接入。
(11)安全监测工程:包括不限于对项目范围内边坡以及土石方开挖区域存在的高边坡部位进行滑移、坍塌、泥石流,建筑主体工程等部位实施安全监测,以及报警装置的采购、安装、监测,以及雨季施工过程中防止泥石流发生而设置的监测装置及报警设备等一切内容;所有设施设备设置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编制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12)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投标人负责质量安全监督报审、电力质检、并网验收、开工仪式等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②投标人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征租地补偿、青苗补偿、环水保复绿及植被恢复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有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③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④投标人负责在场内道路(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⑤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和华坪西风电场项目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及甲供设备的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及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含甲供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⑦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声、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⑧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土地林地复垦措施的实施(包括:设计、施工、配合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含场内道路)。
⑨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⑫投标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⑬投标人负责防雷设计审核、备案和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⑭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停工等工作的协调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⑮投标人负责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承包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⑯投标人负责解决本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的衔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与防火通道工程标高差距等问题);
⑰投标人负责项目阿谷子、华坪西风电场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及运输导致永胜县范围内道路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⑱投标人负责开展红线内(除风机机位、箱变基础用地外)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征地、手续办理、清表、用地协调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用地协调、放样、记录、影像留存等一切合规性资料)。相关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投标人配合发包人联系电力工程质检中心站,完成工程各阶段质检具体工作,并负责工程现场质检对接和承担相关费用;
②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
③投标人配合完成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职业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配合费用;
④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⑤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需承包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负责及配合事项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工程总价中。
(13)阿谷子风电场项目风机、塔筒厂家转运场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在转运场的装卸、看管等;转运场至吊装平台的倒运及牵引(如需)。
(14)投标人负责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和华坪西风电场项目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转运场或转运场的租赁手续办理、改造等,相关收费站改造的协调及补偿(含高速公路至收费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复。
(1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编制和审定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划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6)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7)档案整理及归档。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其中,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待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EPC总承包方与设备供货商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招标人委托EPC总承包方作为采购方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商签、付款及催货、现场交验及保管等买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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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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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谷子风电场(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丽江市永胜县,场区涉及永胜县六德傈僳族彝族乡、仁和镇(机位点均位于永胜县境内),距永胜县城直线距离约 28km。场址位于东经 100°57'07.88"~101°04'57.21"、北纬 26°31'30.99"~26°34'15.68"之间。海拔在2600m~3100m 之间,规划装机容量1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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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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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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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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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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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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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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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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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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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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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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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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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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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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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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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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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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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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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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