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159001001
|
|
标段名称:
|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2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11 09:30
|
|
开标地点:
|
楚雄市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588.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涉及所有建设内容的材料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设备采购安装部分:完成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现状一期北侧空地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牵头单位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设备采购安装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
|
|
其他:
|
1、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5.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7-11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