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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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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3002024005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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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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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双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爱尼山乡大箐片区(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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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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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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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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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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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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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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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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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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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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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237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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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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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0.4335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981万亩),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C25混凝土取水首部2座;坝塘修复6座(鸡枞坝坝塘、凹子村坝塘、董家村坝塘),主要措施为清淤和土工膜防渗。(2)田间道路工程:①新建机耕路4条,路面宽度为3m,为泥结石路面,山体一侧设置C20混凝土排水沟(0.4×0.3×0.2m),另一侧设置M7.5浆砌石路肩,路肩宽0.4m,并采用10cm 厚C20混凝土压顶,共计2.90km;改建机耕路4条,路面宽度为3m,为泥结石路面,山体一侧设置C20混凝土排水沟(0.4×0.3×0.2m),另一侧设置M7.5浆砌石路肩,路肩宽0.4m,并采用10cm厚C20混凝土压顶;②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1083.84t;③其他工程:标志牌51块,工程牌1块。本标段概算投资435.969556万元,本标段招标总金额为428.823759万元。
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含变更)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工作;组织自检初检验收、完成项目质量评定、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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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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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爱尼山乡大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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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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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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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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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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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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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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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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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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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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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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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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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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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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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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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1.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1.3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4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3.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须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3.8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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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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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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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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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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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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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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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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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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