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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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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70020250009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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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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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镇大梨树村委会长坪子产业发展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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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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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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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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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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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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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1(宁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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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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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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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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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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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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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图(自然能提水设备除外)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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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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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红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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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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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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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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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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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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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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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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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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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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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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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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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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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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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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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且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
(4)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6)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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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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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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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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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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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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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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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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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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