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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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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0002024004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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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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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广福路656号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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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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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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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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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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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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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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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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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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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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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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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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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广福路656号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
2.3 招标规模:约1087.02万元(建安工程费1067.02万元,设计费2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科技楼总建筑面积381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卫生间、沐浴间防水和通风系统,内墙渗水及地下车库坡道沉降破损区域,更换老旧水管及配电室老旧高压柜、结构加固等;食堂总建筑面积2507.7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厨房防水,供配电、消防、给排水、暖通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线内给水管网及消防管网更换,广场水池防水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设计:完成本项目下所有涉及的设计工作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成果资料并提供各项相关工作所需的资料。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满足本项目的要求、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采购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查及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规范及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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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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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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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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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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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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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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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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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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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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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扫描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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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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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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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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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1)、(2)、(3)项)
3.4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自行承诺2021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5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扫描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5.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扫描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3.5.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
3.5.6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全体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5.7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g.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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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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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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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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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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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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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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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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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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