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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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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5002025003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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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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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太平新城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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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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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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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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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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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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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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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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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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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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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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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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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太平新城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及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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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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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太平湖景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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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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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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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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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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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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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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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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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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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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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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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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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新注册企业要求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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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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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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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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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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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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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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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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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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