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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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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33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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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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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配套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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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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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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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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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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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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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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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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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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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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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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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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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工程建设内容涉及的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试运行、提供相关资料(含结算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审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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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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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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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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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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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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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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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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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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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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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的,不得用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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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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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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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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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和必要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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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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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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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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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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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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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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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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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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