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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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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90020250024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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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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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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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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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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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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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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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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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一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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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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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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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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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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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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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5.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有关报批手续配合、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
2.5.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3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
2.5.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2.5.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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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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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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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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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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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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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3.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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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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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应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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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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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
(2)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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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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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企业类似业绩不做为资格审查要求,评标办法中有业绩打分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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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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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2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等重大违约记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要求:
(1)限制投标的具体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资(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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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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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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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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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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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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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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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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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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