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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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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5002025003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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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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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江边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及乡村振兴项目(D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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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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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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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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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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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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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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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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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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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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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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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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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工作;提供过程中审批手续所需要的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最终取得审图合格证或审图咨询报告,除审图机构由招标人委托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外,其余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 施工范围: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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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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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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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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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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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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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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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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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工程设计业务。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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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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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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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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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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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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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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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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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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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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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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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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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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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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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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