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曲靖市发布时间:2025-05-28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 范围: 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②投标准备期内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内容;③作业设计内容调整部分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abbdd8cf-0bc8-4397-8d06-431dcfded93d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abbdd8cf-0bc8-4397-8d06-431dcfded93d建设规模:本次森林修复面积0.44万亩,采伐蓄积5554.9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4
  • 开标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abbdd8cf-0bc8-4397-8d06-431dcfded93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bbdd8cf-0bc8-4397-8d06-431dcfded93d
建设规模: 本次森林修复面积0.44万亩,采伐蓄积5554.9m³。 abbdd8cf-0bc8-4397-8d06-431dcfded93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2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0874-35103 78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经办人: 邹衡
办公电话: 13408773699
招标代理机构: 曲靖南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付金昌
办公电话: 0874-3416595 移动电话: 1588741735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500290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0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25 09:00
开标地点: 市本级3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4.194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①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② 投标准备期内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内容;③ 作业设计内容调整部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作业地点均布局在下东山营林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不要求。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附件1: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 2025-05-26 17:21:1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