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1261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号—2204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13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30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4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并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设计内容,完成各阶段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成果资料审查审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并承担设计缺陷责任,直至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所采购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出厂检验合格条件)。
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临水、临电接入,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道路、边坡支护、挡土墙、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力、通信、给水、中水、管线综合等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操作培训)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消防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北起横三路,南至向宝大街,道路全长336米,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给水、排水、中水、燃气、电力、电信、照明、绿化、管线综合、海绵城市设施等。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7、企业业绩要求:无。
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针对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年度的情况)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9、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点。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该承诺或者声明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3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