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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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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30020250029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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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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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融建管营+项目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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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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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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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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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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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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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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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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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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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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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3.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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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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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本项目采用企业投资方式运作,模式为“投融建管营+项目经营权”。陆良县人民政府授权陆良县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单独投资本项目,然后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或其授权主体签订投资协议,按规定开展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并享有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由社会投资人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及运营。政府不出资、不参与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收益分配,企业盈亏自担。财务测算以中标的社会投资人测算为准。
项目建成后资产权属为中标的投资主体,不移交政府,由社会投资人开展项目管理及运营。陆良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水费收缴保障制度体系,保障项目水费收缴,明确服务范围、标准要求和各方责任,确保统一服务全覆盖。
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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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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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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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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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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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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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高于4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资方即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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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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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能够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亿元的存款证明或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社会投资人的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或银行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融资意见函)。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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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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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社会投资人的代表或被授权人。(提供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4)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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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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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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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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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处罚的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同时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
农民工工资要求: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函)。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提供)。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提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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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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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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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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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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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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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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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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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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