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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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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80020250027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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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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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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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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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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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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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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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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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开标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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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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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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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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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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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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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工作,并通过论证及审查,按勘察规范要求提供全套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并通过论证及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施工部分:按本项目批准的施工内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竣工图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编制与移交工作。
(4)其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专项验收、专业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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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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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国庆乡、嘉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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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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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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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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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视为否决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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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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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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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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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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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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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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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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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
(3)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是本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资料管理员)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视为否决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6.其他要求: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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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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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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