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宁洱县发布时间:2025-05-21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275.80万元。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
  • 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95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8
  • 开标时间: 2025-06-11

项目详情

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275.80万元。 bb430aa8-970d-41b8-bf74-3f53433b14c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21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323233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李贵珍
办公电话: 0879-3232777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陆毅
办公电话: 0871-63181975 移动电话: 173088909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500204001001
标段名称: 普洱市宁洱县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11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宁洱)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27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提供)。 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人,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工人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6-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5.21.pdf 2025-05-21 15:23: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