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500213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丽江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20 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04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三楼)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45.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云南省丽江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审计、工程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丽江市境内,项目区域涉及其所辖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华坪县。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工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总工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近3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2)投标申请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04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