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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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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重招)
96ea4abe-695a-423b-b223-f8940a90bb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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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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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 20.0% 自筹 % 贷款 80.0% 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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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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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建设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049.45 m²,总建筑面积67399.97 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1720.05 m²,1#标准厂房14762 m²,2#标准厂房,14762 m²,3#标准厂房14762 m²,4#标准厂房7592.27 m²,5#综合楼9081.96 m²,临界商铺711.50 m²,6#门卫室24.16 m²,7#门卫室24.16m²;地下总建筑面积5679.92 m²,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19.92m²,预留污水处理站360 m²,容积率1.76,绿地面积3504.95 m²,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0.69%。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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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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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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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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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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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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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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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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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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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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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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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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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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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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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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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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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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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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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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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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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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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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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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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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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02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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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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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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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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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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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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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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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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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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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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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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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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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96.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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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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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建设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049.45 m²,总建筑面积67399.97 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1720.05 m²,1#标准厂房14762 m²,2#标准厂房,14762 m²,3#标准厂房14762 m²,4#标准厂房7592.27 m²,5#综合楼9081.96 m²,临界商铺711.50 m²,6#门卫室24.16 m²,7#门卫室24.16m²;地下总建筑面积5679.92 m²,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19.92m²,预留污水处理站360 m²,容积率1.76,绿地面积3504.95 m²,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0.69%。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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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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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建设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049.45 m²,总建筑面积67399.97 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1720.05 m²,1#标准厂房14762 m²,2#标准厂房,14762 m²,3#标准厂房14762 m²,4#标准厂房7592.27 m²,5#综合楼9081.96 m²,临界商铺711.50 m²,6#门卫室24.16 m²,7#门卫室24.16m²;地下总建筑面积5679.92 m²,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19.92m²,预留污水处理站360 m²,容积率1.76,绿地面积3504.95 m²,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0.69%。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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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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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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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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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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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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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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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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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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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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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供。
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业绩不做要求。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具有工程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业绩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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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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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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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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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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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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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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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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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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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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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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