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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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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044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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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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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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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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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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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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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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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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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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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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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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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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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5.37936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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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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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施工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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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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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龙泉街道小窑村、大波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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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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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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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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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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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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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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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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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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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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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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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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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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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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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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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的原件扫描件);
3.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2)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存在行贿犯罪等相关违规情况,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执行。
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9.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对上条信誉要求补充如下:第(1)条由投标人提供承诺;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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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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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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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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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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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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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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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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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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