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
- 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635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实际需求为准。0b6ca499-1c43-4133-b286-44fe59cec163
- 范围: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0b6ca499-1c43-4133-b286-44fe59cec163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0b6ca499-1c43-4133-b286-44fe59cec16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35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6
项目详情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2635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2-09 11:4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8685831)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安宁始甸众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成伟 |
| 办公电话: | 0871-6861155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魏敏 |
| 办公电话: | 0871-68688698 | 移动电话: | 1352933203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600035001001 |
| 标段名称: |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2-1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6 09:00 |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63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始甸商业广场建设项目选取社会投资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ANCB-2022T01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信贷授信证明。其出具日期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之间的任意时点。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一即可)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4.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3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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