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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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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50020250029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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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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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卷烟厂优质特色烟叶醇化库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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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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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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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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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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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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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本级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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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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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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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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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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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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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场地平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等所有工作,所有内容均为包工包料(除场内所有利旧的设施及场地现有苗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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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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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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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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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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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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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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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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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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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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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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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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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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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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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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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3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5-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材料)。若为2024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否决投标条款。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3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5-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材料),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明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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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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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3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5-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材料)。若为2024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否决投标条款。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3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5-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材料),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明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姓名。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2年1月1 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具体操作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③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内容需包含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始和截止年月、本单位实际缴费月数等相关信息)。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者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为投标人单位职工的情况说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若为2022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否决投标条款。【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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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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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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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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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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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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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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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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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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