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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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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005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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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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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第九水质净化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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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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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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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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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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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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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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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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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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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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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4.1128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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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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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第九水质净化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包括预处理、生化池、污泥脱水系统、曝气系统、加药间等工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本项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内容及其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中预处理、生化池、污泥脱水系统、曝气系统、加药间等工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二次转运、旧设备拆除、安装、调试、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含纸介的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维修说明书、集装成册的操作维护规程、安装布置图及各级装配图、与纸介版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光盘)、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主要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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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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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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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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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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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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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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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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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4)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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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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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供货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相关设备供货合同(包含总承包合同中水处理相关设备部分,但须水处理相关设备部分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合同中水处理相关设备至少包含潜污泵、潜水搅拌器、曝气器、脱水机、阀门等设备);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各项要素需要在合同中用显著记号标记);若合同文件无法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还需要提供业主或运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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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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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精确曝气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招标项目中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则该设备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承诺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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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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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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