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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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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074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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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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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2025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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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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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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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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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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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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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开标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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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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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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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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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191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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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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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标段包含21座水库的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部分水库只需建设雨水情测报或安全监测设施中的任意一项,具体的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价为:¥3424191.32元(大写:叁佰肆拾贰万肆仟壹佰玖拾壹元叁角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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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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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圭山镇、板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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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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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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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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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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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经营许可登记
3.1.1.投标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证明文件。
3.1.2.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分公司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格式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为准):
3.1.2.1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2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1.2.3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1.3. 若投标人为分公司,还应当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或总公司已备案的长期有效《经营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至少包含:
3.1.3.1总公司及分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主体信息;
3.1.3.2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分公司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1.3.1.明确授权事项:包括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次投标、签署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评标、签订合同及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等具体权限范围;
3.1.3.2.责任承担说明:明确总公司对分公司在本次投标活动及中标后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行为及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1.3.3.授权有效期(若为专项授权,应包含本次投标及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若为长期授权,需注明有效期截止时间)。
3.1.3.4.授权书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总公司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但需确保上述核心内容完整清晰。
3.1.4.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应填写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信息,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应由分公司单位负责人签字。
3.1.5.经总公司授权后的分公司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分公司公章后,可证明分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身份及授权效力。
3.2.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资质(提供任意一项):
3.3.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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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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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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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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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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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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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项目经理资格:
(1)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4)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除外)。
(5)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6)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要求如下: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当前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含已中标未签订合同项目)。投标人应认真核实《承诺书》的真实有效性,确保《承诺书》符合项目经理的实际情形。如经评标委员会或行政监督部门查实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将按弄虚作假投标处理,依法否决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将此情形报送项目、行业及相关监督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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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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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类似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仅作为加分评审项,以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评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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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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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实无法提供利润表(损益表)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其适用的法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报告出具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5.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仅作为加分评审项,以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评分办法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3.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8.技术负责人资格:
3.8.1.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3.8.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3.8.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除外)。
3.8.4.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
3.9.1.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3.9.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9.3.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
3.9.4.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除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3.10.1.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3.10.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3.10.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除外)。
3.10.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1.其他要求: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证明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11.3.根据《关于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企业提供原件资料相关规定的通知》(昆政务局【2018】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与其投标文件进行比对,并附相关承诺于投标文件,若出现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11.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7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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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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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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