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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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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5002025005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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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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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骨灰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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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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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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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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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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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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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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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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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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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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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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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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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占地 1.5 亩,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设格位 10000 个,设骨灰盒展示厅、管理用房等。(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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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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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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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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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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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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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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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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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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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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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出具的),且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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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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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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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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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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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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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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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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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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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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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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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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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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