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范围: 2.服务内容:2.1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及售卖,学校食堂的餐食供应,其他时间的临时用餐的保障。2.2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及餐具的清洗;食堂区域水电气及消防的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生产安全;保证消防安全。2.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c041f619-86a4-45d6-9709-28ae2bd189f8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c041f619-86a4-45d6-9709-28ae2bd189f8建设规模:招标规模约297万元,c041f619-86a4-45d6-9709-28ae2bd189f8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综合交易工程类型:服务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是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9-03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经办人:张永刚办公电话:0871-6266250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吴超招标代理机构:办公电话:18287171529经办人:移动电话:吴超:182871715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ZH530100202500164001001标段名称:一标段(清真食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023:5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9-2409:00开标地点:寻甸开标室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标段合同估算价:158.4万元本次招标内容:2.服务内容:2.1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及售卖,学校食堂的餐食供应,其他时间的临时用餐的保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0
项目详情
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招标规模约297万元,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03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 经办人: | 张永刚 |
| 办公电话: | 0871-6266250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吴超 |
| 办公电话: | 18287171529 | 移动电话: | 1828717152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164001001 |
| 标段名称: | 一标段(清真食堂)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4 09:00 |
| 开标地点: | 寻甸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8.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服务内容: 2.1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及售卖,学校食堂的餐食供应,其他时间的临时用餐的保障。 2.2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及餐具的清洗;食堂区域水电气及消防的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生产安全;保证消防安全。 2.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2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164001002 |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汉族食堂)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4 09:00 |
| 开标地点: | 寻甸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8.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服务内容: 2.1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及售卖,学校食堂的餐食供应,其他时间的临时用餐的保障。 2.2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及餐具的清洗;食堂区域水电气及消防的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生产安全;保证消防安全。 2.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寻甸县民族中学食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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