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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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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50028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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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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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子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临沧河畅河道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财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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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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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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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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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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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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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1(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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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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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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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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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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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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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29个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现场调查核实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运行情况等)、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审计(项目公司收支情况、融资、债权债务、资产清查等)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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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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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8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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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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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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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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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属于同一类别(专业),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联合体资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6)同一集团或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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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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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公司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等状况;(提供承诺函)
②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同时,由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内,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须能体现查询时间的有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属于同一类别(专业),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联合体资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6)同一集团或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3.6其他要求:(1)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施工、监理、质检、造价咨询及会计审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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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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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公司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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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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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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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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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陆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如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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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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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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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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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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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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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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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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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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