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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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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29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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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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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方设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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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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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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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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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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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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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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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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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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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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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9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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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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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批复,项目环评、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意见,依据有关国家、部委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项目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香原料提取和香精香料调配工艺设备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等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直至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获得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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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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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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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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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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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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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企业资质要求和人员资格要求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设计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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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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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要求的资质:
(1)设计资质企业: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企业: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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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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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要求的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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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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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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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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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2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4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要求的资质:
(1)设计资质企业: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企业: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5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要求的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企业资质要求和人员资格要求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设计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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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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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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