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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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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40113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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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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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怡景园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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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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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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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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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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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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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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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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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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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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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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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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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强电、弱电)、风、暖、消防、人防、电梯、公共区域精装、客房精装和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厨房洗衣房设计、灯光设计、室内外标识设计、艺术品设计、一次机电设计、二次机电设计、音视频及声学设计、消防工程等)等。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审查费,代办施工图审图工作)、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的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以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的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所有专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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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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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滇池度假区怡景园酒店位于滇池路1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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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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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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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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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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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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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若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由一家单位承接的,则该单位满足1、2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若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工作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工作由不同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的,则在本项目中承接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满足1.2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承接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工作的单位,满足1.2.3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B、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A项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B项要求,联合体成员承接工作责任范围以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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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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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在职人员。
说明: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在职人员。
说明: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须附相关注册登记网站查询截图)、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提供)在职人员。③拟配备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说明: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扫描件。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提供)在职人员。
说明: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6)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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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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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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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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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3.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4.投标人信誉良好,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说明函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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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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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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