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500254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3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6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沧源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72.03609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实施耕作田块修筑(坡改梯)700亩;建设田间机耕路10.79公里;架设输水管道3.99km,建设100m蓄水池2座、沉砂池1座、闸门房2座,衬砌明渠(沟)6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勐角乡勐角村和糯掌村。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机具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项目总工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机具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后成立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项目总工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1.4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技术负责人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信誉良好,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2022年至今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022年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022年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22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投标。
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744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80000.00(大写捌万元整)。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16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