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500273001001
|
|
标段名称:
|
腾冲玛御谷悦琚旅居酒店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7 08:30
|
|
开标地点:
|
腾冲市开标室2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改建项目相关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涵盖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如有)、施工图设计和与之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配合招标人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取得相关单位(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提供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改建项目相关施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拆除工程、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外立面工程、垃圾清运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增设电梯1部、固定家具(定制类)、软装、灯光照明、门头改造、屋面防水、园林景观绿化、太阳能热水系统、智能化系统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图纸图示内容及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改建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家具、厨房设备、卫生间的淋浴和洁具设备、开关、照具、空调、电梯、太阳能、空气能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清单为准。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玛御谷温泉小镇的镇中心牛市街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项目对接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各自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未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本章“施工负责人要求”的规定。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 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未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针对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年度的情况)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 人员要求: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本章“施工负责人要求”的规定。
4.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4.3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4拟派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5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全体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5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17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