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 概况: GZFCG2025-27409项目名称: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1587037.96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服务商一名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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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5-27409 二、项目名称: 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新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晋阳巷2号会所花园B6幢1层2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86.67000 中标价(元):156766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新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名称: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服务范围:1.东大门造型优化 原有墙体拆除,移除树木,拆除原有灰色墙体,沿着街道边沿设立新形象墙铜色LOGO及全称出现在平直线条的白色矩形条状墙面,测视面观看顶部有三梯推沿。夜间字体亮灯。 2.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1.本文化艺术展示项目实施应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性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成交人应按照响应文件提供符合国家质量以及环保要求的材料。 2.成交人已标价的文化艺术展示项目清单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文化艺术展示项目清单及相关要求。 3.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 服务标准:1.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按西藏自治区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保障制作现场安全要求; 2.材料品质、规格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卫生健康宣传-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展示项目 卓嘎拉姆,王继,姚曌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人民币23515.00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