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那曲市市区
- 规模: 建设土石方工程94917.00立方米、车行道78640.38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37288.07平方米、透水混凝土9953.52平方米、路缘石16162.28米、交通标志及标线1项、排水工程1项、照明工程1项、微型管廊3906.00米、车行道下井提升加固24座、维修更换检查井盖43座、拆除工程及恢复1项、迁移变压器16座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范围: 工程施工二个标段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从项目前期、施工阶段、变更、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缺陷责任期等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6-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0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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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25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部新城管廊二期延伸及滨河路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那发改投资【 2022】38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那曲市市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土石方工程 94917.00 立方米、车行道 78640.38 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 37288.07 平方米、透水混凝土 9953.52 平方米、路缘石 16162.28 米、交通标志及标线 1 项、排水工程 1 项、照明工程 1 项、微型管廊 3906.00 米、车行道下井提升加固 24 座、维修更换检查井盖 43 座、拆除工程及恢复 1 项、迁移变压器 16 座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二个标段 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从项目前期、施工阶段、变更、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缺陷责任期等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2.4 施工计划工期: 212 日历天, 2022 年 8 月 1 日开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工,同施工工期。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 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 2019年1月1日-20 2 1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个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23 时 0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4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23 时 0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4 日 23 时 59 分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 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 )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 , 地点为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对面)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标书的投标无效。(备注: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8.2 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2 〕 187 号)文件规定 。 8.3 根据藏建招【 2019 】 36 号文《关于调整 2016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 开标现场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交 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 ,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 2021 】 4 号文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2021 〕 11 号)文件相关要求。各投标单位在开具相应保单或保函时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格式开具,未按照示范文本格式开具保函的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西藏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 20 号 邮 编 : 852000 联 系 人: 徐金丰 电 话: 1828906922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路 1号(民航局院内) 邮 编 : 850000 联 系 人:尹女 士 温先生 电 话: 13980303081 13547630797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2年 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