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察瓦龙乡、古拉乡、古玉乡部分群众搬迁-上察隅镇巩固村搬迁点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察隅县发布时间:2020-07-23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察隅县察瓦龙乡古拉玉乡部分群众搬迁上察隅镇巩固村搬迁点项目无标段
  • 项目地址: 林芝市察隅县
  • 规模: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8、其他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8.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8.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藏建市管(2016)27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17)142号)文件要求。8.5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2017)1号)的规定要求。8.6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9.联系方式招标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苏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803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389049494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 ; 新建60户型121.24㎡,90户型271.68㎡,120户型1626.04㎡,140户型1312.02㎡,牲畜棚1#:建筑装饰工程510.92㎡,安装工程510.92㎡;牲畜棚2#:建筑装饰工程383.72㎡,安装工程383.72㎡;附属工程:新建围墙1210m,庭院硬化2458.77㎡,庭院绿化2751.44㎡,室外栏杆109m,庭院大门27座,入户硬化355.91㎡,新建村道4116.72㎡,新建村道排水暗沟1149.69m,场地土石方45384.9m³,毛石混凝土挡墙1740.62m³,总体电气工程1项,总体给排水工程1项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范围: 2.1、招标内容:同工程建设规模;2.2、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7-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29

项目详情

察隅县察瓦龙乡、古拉乡、古玉乡部分群众搬迁 - 上察隅镇巩固村搬迁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ZB—JSDZ—202007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察隅县察瓦龙乡、古拉乡、古玉乡部分群众搬迁 - 上察隅镇巩固村搬迁点项目 已由 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察发改基建【 2020 68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察隅县察瓦龙乡、古拉乡、古玉乡部分群众搬迁 - 上察隅镇巩固村搬迁点项目

建设地点

林芝市察隅县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 9 个月

工程规模

新建 60 户型 121.24 ㎡, 90 户型 271.68 ㎡, 120 户型 1626.04 ㎡, 140 户型 1312.02 ㎡,牲畜棚 1# :建筑装饰工程 510.92 ㎡,安装工程 510.92 ㎡;牲畜棚 2# :建筑装饰工程 383.72 ㎡,安装工程 383.72 ㎡;附属工程:新建围墙 1210m, 庭院硬化 2458.77 ㎡,庭院绿化 2751.44 ㎡,室外栏杆 109m ,庭院大门 27 座,入户硬化 355.91 ㎡,新建村道 4116.72 ㎡,新建村道排水暗沟 1149.69m, 场地土石方 45384.9m ³,毛石混凝土挡墙 1740.62m ³,总体电气工程 1 项,总体给排水工程 1 项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

项目性质

新建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范围要求:

2.1 、招标内容:同工程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7 23 日至 2020 7 29 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0 7 23 日至 2020 7 29 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www.xzzbtb.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下同 ) 2020 8 12 10 00 ,地点为 : 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XZT 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对其解密 , 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8.2 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 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3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 [2019]193 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 [2019]36 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藏建市管 [2016]278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7]142 号)文件要求。

8.5 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 2017 9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 2017 1 号)的规定要求。

8.6 按藏建市管【 2013 119 号和藏建市管【 2011 85 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 ; 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7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 [2018]195 号)文件要求。

8.8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1 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803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7389049494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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