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项目
- 规模: 1、项目规模:新建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热源系统,建设太阳能集中供暖系统和辅助热源相结合的集中供暖系统,太阳能集热器作为主要供暖热源,管道电加热器作为备用热源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1)设计服务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设计 ;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验收、配合评审及审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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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812001)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812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项目规模:新建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热源系统,建设太阳能集中供暖系统和辅助热源相结合的集中供暖系统,太阳能集热器作为主要供暖热源,管道电加热器作为备用热源。工程包括太阳能集中供暖热源场、供热管网等部分,本期工程供暖建筑面积约7.07万㎡,供热负荷约4.24MW。其中,住宅及附属建筑采暖建筑面积7.07万㎡,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3446.3㎡,二期建筑面积20194.52㎡,三期建筑面积37023.81㎡。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面积总计30600㎡,蓄热容积10000m³。具体建设规模以最终审核后的相关批复为准。 2、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额: 10421.78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
(1)设计服务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设计。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验收、配合评审及审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含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5、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 获取时间: 2023-03-08 18:00 -- 2023-03-14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28 15: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2、纸质版投标函递交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投标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色尼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集中供暖工程设计: 开标时间: 2023-03-28 15: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标书的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交经公证的授权书,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