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察雅县发布时间:2022-06-02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项目
  • 项目地址: 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
  • 规模: 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支路2.1千米,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
  • 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2.4、计划工期:10个月;2.5、标段划分:无标段;2.6、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11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11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6-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10

项目详情

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察雅县滨河路二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HC-CYSZ-20220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已由察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2022} 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察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2022年政府一般债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察雅县滨河路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支路2.1千米,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 2.4、计划工期: 10个月 ; 2.5、标段划分:无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11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11 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6月2日11时30分至2022年6月10日11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详见附件1,将承诺书填写完整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条其他材料”处,同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按废标处理。 8.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保函必须与项目相对应,有效期符合项目实际。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8、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的通知的文件。本招标文件已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在组织评标时要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建筑工人实名制情况进行考评。 8.9、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招【2020】58号文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承诺格式自行编制)。 8.10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档(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的要求进行装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都市察雅县 招标代理机构: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普安家园6栋801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8889098080 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