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
- 规模: 新建木屋583.2㎡、户厕334.9㎡、公厕25.61㎡、垃圾转运站1座110.11㎡、洪渠840m、挡土墙115m、硬化道路1608.8㎡、太阳能路灯180盏及民房改造等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2.1项目名称: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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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305001) 一、招标条件 本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305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昌都市卡若区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木屋583.2㎡、户厕334.9㎡、公厕25.61㎡、垃圾转运站1座110.11㎡、洪渠840m、挡土墙115m、硬化道路1608.8㎡、太阳能路灯180盏及民房改造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2.1项目名称: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2.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后续服务时间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能提供近三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得在藏备案登记后方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获取时间: 2023-01-19 10:30 -- 2023-01-31 10: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02 10: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纸质文档递交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卡若区拉多乡贡西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2023-03-02 10:1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7.3、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7.4、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标书(一正三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U盘2份,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7.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 7.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